大学刑法课
提示:本站会被大陆网络屏蔽、封禁、禁止访问! 本站域名並非永久域名!
当前网址:m.6xpp.com 如果遇到无法打开网址。
请发送任意内容到邮件dybzba@gmail.com取得最新地址.
截屏拍照记录当前页面,以免丟失网址和邮箱.
↓↓↓↓↓↓↓↓↓↓↓↓↓↓↓↓
点我自动发送邮件
↑↑↑↑↑↑↑↑↑↑↑↑↑↑↑↑

大学刑法课(三)

怕找不到回家的路!请截图保存本站发布地址:www.dybzwz.com

的片段,周星驰对谷德昭说:都当着面说要再来一次了你还上当。

刚刚才从地上爬起来的两位男同学大概就是这种心吧。

我只能说,陈湘宜老师,我真是猜不透你啊。

须臾之间,老师已经穿上红色衬衫:就是因为主观构成要件太难判断,所以大家要切记,判断犯罪的成立一定要用客观事实来审视行为的主观意识,再用行为所声称的主观意识来确认他真正的主观意识。

易言之,法官与检察官判断犯的犯意绝对不是空无凭,而是用客观事实去佐证的。

我们接着就是要先说明客观构成要件。

客观构成要件包含行为主体、行为客体、行为或行为结果、手段、状、以及因果关係。

以杀罪为例,扣除刑度的规定,杀罪的法条只有短短规定『杀者』,从杀罪的条文当中,我们就可以发现它的客观构成要件有省略的行为主体─『者』(杀),行为客体─法条中的被杀的『』,行为─『杀』,至于手段和状并不是所有犯罪都会规范,而结果也仅止于结果犯的类型会需要讨论。

相对于结果犯的类型,另有所谓行为犯,举例来说,杀罪,如果发生死的结果,即是既遂,没有死,则是未遂;至于通姦罪,有什麽结果可言?只要你姦的对象是别的老婆老公,姦成立之际就既遂了,不需要搞出特定的结果才算通姦─例如:搞到别老婆大肚子也只是普通的通姦罪,但是法官会不会依据刑法57条做刑度的考量就不知道了。

故,行为犯只需实现构成要件规范的行为类型,不需要产生任何结果就会构成犯罪既遂,例如通姦罪、重婚罪、公然侮辱罪;结果犯则通常需要有特定的结果才叫既遂,例如:杀罪的死,伤害罪的受伤,毁损罪的物品、文书、建筑物毁损。

一般刑法总则教科书都会提到的我们就不多加着墨,我们今天针对手段来说明。

大家看刑法妨害公务罪章的135条─妨害公务执行及职务强制罪,请小平来念第一项。

喔,对于公务员依法执行职务时,施强胁迫者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。

然后再念刑法221条的强制罪。

我有没有听错啊,她叫我用念的耶,呵呵,第一次安安稳稳地坐在椅子上听讲跟有关的法条,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。

对于男以强、胁迫、恐吓
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

人气小说推荐More+

妙手神织1
妙手神织1
欧格里皇朝最高军事学院--喀得尔皇家军事学院里最最最资深的“老”学生,古奇·凡塞斯。原本打着如意算盘就此在这所学院混吃终老,谁知一道神秘的军令,让他的梦想破碎!好吧!是他不该为了通过留校考验,就把那女少校剥得精光。不过也得给他个上诉机会吧!连夜被踢出学院,连个鲜花也没献上的就被强迫毕业。神秘的军令、美丽的女上尉与凶巴巴的女兵。拥有让女人为之疯狂的“神之手”,他该如何运用,完成困难重重的军令?
家荣
女校先生33——决战股市
女校先生33——决战股市
百合想不到我真的敢进来,躺在浴池里面的她,连忙伸手捂住自己的雪白玉乳,可下一刻她又尖叫一声,双手捂住了双腿之间的方寸之地,却又把一对浑圆耸立的玉峰展现在我的面前。可怜的美人儿少妇,如此好几次后,才总算各一只手捂住两个羞人之处,还闭上了双眼,而她此时的表情,已经羞愤得快要哭出来。我哈哈一笑,上前一步,俯身下去亲了她湿润的粉脸一口
Michanll&英雄
仙童下地狱6
仙童下地狱6
一朗子在悬崖边救下的小姑娘,竟然就是怜香的好姐妹,血痕!为了让血痕不再迷恋石梦玉,怜香居然要一朗子把血痕给……一朗子替扇公子打抱不平,看不惯贺星琪的傲气和自负,玩了个小小的把戏,让她以为自己失身了!不料事成之后,竟然有人半路跳了出来,口里喊打喊杀,说一朗子是淫贼,人人得而诛之!唉,这下子误会可大了……
猎枪
绝代艳修之旅9——仙女的呻吟
绝代艳修之旅9——仙女的呻吟
元始天王的喉中传出了明显的激荡之音,女仙酥乳秀挺而立,成熟的乳浪骄傲舒展,鲜红的乳晕微微上翘,那两点嫣红之珠更是小巧晶莹,随着起伏的乳肉微微颤抖,晃得男人目瞪口呆,情不自禁。男人的欲望第一刹那就重重弹碎了虚空,硕大的巨物顷刻间将天地压缩成了一点,让太元玉女的目光不得不看向这一“点”。
知乐
潜伏北平的间谍母亲
潜伏北平的间谍母亲
检查何天宝的是个慈眉善目的中年警察,抬手就放行了。贾敏遇到的却是个油里油气的干瘦警察,笑嘻嘻地张开双臂,说:“小姐这么着急去哪里啊?让我搜个身……”“你尊敬些!”何天宝说:“她是内人。”说着握住贾敏的胳膊,把她拉到自己身边。贾敏顺势揽住了他胳膊,像是受惊的普通女人。那日本人突然走过来,给了瘦子一耳光,喝道:“没礼貌!”
whatever11